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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嗎

一、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嗎?

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嗎

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條【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二、訂立合同的原則有哪些?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平等原則。

2、自願原則。

3、公平原則。

4、誠實信用原則。

5、遵守法律,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原則。

三、合同效力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四、合同效力糾紛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雖然合同中可以約定生效時間,但不是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由當事人約定生效時間,要根據合同的性質才能準確分析。就像是借款合同,從支付了借款合同之後合同就成立,這類合同就不能自行約定生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