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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協議要怎麼寫

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聯繫電話、郵政編碼,其中個體裝飾裝修從業者還應當填寫本人身份證和個體裝飾裝修從業者上崗證書的號碼;
(二)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間數、面積,裝飾裝修的項目、方式、規格、質量要求以及質量驗收方式;
(三)裝飾裝修工程的開工、完工時間;
(四)工程保修的內容、期限;
(五)裝飾工程價格及支付的方式、時間;
(六)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七)違約責任及解決糾紛的途徑;
(八)合同的生效方式;
(九)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條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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