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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合同最快最狠的討薪方法是什麼?

一、沒有合同最快最狠的討薪方法是什麼?

沒有合同最快最狠的討薪方法是什麼?

沒有最快的辦法,可以多策並舉,以下方法供參:

1、請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給予幫助,或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縣 (包括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都設有勞動保障局, 下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 要履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該條例第十條第二、第三款分別是:檢查用人單位遵守 勞動保障法律、 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 投訴。

第十一條第六款是對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就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農民工可以向當地勞動 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不必費力尋找用人單位負責人,因為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一般都能找到他 們,並幫助農民工討回工資。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 200-300 元,如果勝了全部由被告負擔)。

3、 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 15 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農民工索要工資要具有法律依據,換句話説,農民工必須蒐集在該公司或工地幹活的證據、公司或工地沒有發工資的證據等。如果沒有證據則很可能面臨敗訴的法律後果,有了充足的證據,當事人的主張 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另外, 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 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4、請電視台等媒體給予幫助。

討薪的方式方法可以説多種多樣,包括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提起勞動訴訟,不管是採取哪一種討薪方法,其實都要做到合法合理,不然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工資沒有討回,反而因為採取的手段違法,而讓自己的利益遭受損害。

二、農民工如何討薪

《勞動法》規定:企業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農民工在工作的時候更多的是沒有和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工程層層分包的過程中,農民工只是跟包工頭有一些口頭的約定。但是這種在口頭的約定在糾紛中是很難得到證明的,包工頭和工人商量工資待遇的問題,可能不會有其他人在旁邊,就算是包工頭和手下的幾個工人商定工資待遇的問題,那麼在維權中,作為爭議的原告方,無論是勞動仲裁委員會還是法官對於原告的説話都是隻會相信百分之五十的,也就是説這個口頭約定在沒有與討薪無利益關係的第三人證明的情況下,也就沒有證明力了。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用人單位一直拖欠農民工的工資,那麼對於勞動者的權益肯定是會造成一定的損害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就需要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勞動法》當中的規定來履行維護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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