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複印件蓋章有效嗎?
原則上覆印件是不能單獨作為證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明確列舉了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的五種情形,其中第(四)項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複印件、複製品。”該規定第十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複製件或者複製品。”
表明,當事人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優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慮複製件或複製品。但合同複印件加蓋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加蓋公章的即為原件。複印件是指公章屬於複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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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房產證的房子買賣合同有效嗎
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與是否取得房產證無關,只要買賣雙方有民事主體資格,賣方作為合法的房屋所有權人,雙方在平等自願意思表示真實的情況下籤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不過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風險較大,發生一房多賣,合同無法履行等情況較多,建議謹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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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書是簽字就有效嗎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該條中的簽字與蓋章之間是選擇關係。合同一方是自然人的,簽字或者按指印即可,如果合同一方本人不能到場簽署,其合法授權的人員可以在授權範圍內代簽。合同一方是企業單位的,簽字人應當是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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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轉讓協議生效嗎
理論上可以有效力,雙方可以根據口頭協議並履行自己的權利義務,但一方否認情況下單憑口頭協議是無法證實該協議是否生效。口頭轉讓協議的變數是比較大的,雙方事後也很容易因為轉讓的內容而產生糾紛,最終會影響到彼此的權益或是各方面的內容等等。《民法典》第一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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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見代理簽訂的合同效力是怎樣
所謂表見代理,是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簽訂了合同,如果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那麼相對人就可以向本人主張該合同的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九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