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憑增值税發票能否要求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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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訴訟中若被告主張未收到標的物,原告又無法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已履行交付標的物義務的,法院不能支持原告訴訟請求。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第一款,出賣人僅以增值税發票及税款抵扣資料證明其已履行交付標的物義務,買受人不認可的,出賣人應當提供其他證據證明交付標的物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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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九條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説明。第四十條格式條款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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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印件怎樣有法律效力
合同雙方當事人在複印件上簽字或者蓋章就有法律效力了。因為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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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買賣合同有效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車輛買賣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但是需要買賣雙方辦理車輛所有權變更手續,買方才獲得車輛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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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生效條件的贈與合同在條件未成就時是否有效力
條件未成就時該合同沒有效力。附生效條件的的合同是指當事人簽訂合同時約定條件,條件成就時合同生效。具體規定是,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民事法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