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39條規定,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主要有:金錢債權、不能以金錢計算標的的債權、以給付代替物為標的的債權、附條件債權和訴訟時效完成後的債權等。主債權的額數是指主債權的財物金額或對勞動者支付的工資、勞務費。一般以金錢來衡量,不屬於金錢債權的,應當將債權標的換算成金錢。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是指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期限。抵押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否則抵押合同難以履行。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使用權權屬。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是指抵押物是什麼標的物、抵押物有多少、抵押物品的質量如何以及抵押物的現在狀態如何。抵押物的所在地是指訂立抵押合同時,抵押物所處的地理位置。抵押物所有權權屬和使用權權屬是指抵押物為何人所有,或誰對該抵押物享有使用權。
(4)擔保的範圍。擔保範圍是指抵押人以抵押物設定抵押,承擔擔保責任的範圍,具體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5)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上述內容是抵押合同應當具備的條款。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上述條款規定的內容的,可以補正,但並不因此而失效。
《民法典》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範圍。
-
合同審查主要審哪些
合同審查就是按照法律法規以及當事人的約定對合同的內容、格式進行審核。要審查合同如何成立或者是否成立,如何生效,或者是否生效,有無效力待定或者無效的情形,合同權利義務如何終止或者是否終止,相應的合同約定或者條款會產生什麼樣的法律後果呢,會產生什麼樣的民事...
-
在修改審查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哪些方面
變更合同並要真正成立實施,必須要遵循兩個基本原則,就是協商一致和書面的原則。變更的第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協商一致的原則。變更的第二個原則就是要以文字為證,就是必須要有一個書面形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
合同審查的程序是什麼呢
程序如下:1.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備這三部分,這三部分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後矛盾的地方。2.實質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合法;合同內容是否公平,是否嚴重損害集團公司利益;條款內容是否清楚,是否存在重大遺漏或嚴重隱患、陷阱。3.溝...
-
系統的合同審查
合同審查就是按照法律法規以及當事人的約定對合同的內容、格式進行審核。要審查合同如何成立或者是否成立,如何生效,或者是否生效,有無效力待定或者無效的情形,合同權利義務如何終止或者是否終止,相應的合同約定或者條款會產生什麼樣的法律後果呢,會產生什麼樣的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