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臨時工工資制度和税務處理

臨時工工資制度和税務處理

一、臨時工工資制度和税務處理

(一)“臨時工工資”相關政策

《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對工資性支出做出了這樣的規定:企業每一納税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僱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應作為工資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這裏提到“受僱員工”的勞動報酬也應作為工資薪金的一部分。“受僱員工”是指企業與員工之間存在僱傭關係。“僱傭關係”則是指受僱人利用僱傭人提供的條件,在僱傭人的指導下,以自身的技能為僱傭人提供勞動,並由僱傭人支付勞動報酬的法律關係。僱傭法律關係是僱傭人與僱工之間依口頭或書面的僱傭合同而形成的法律關係,不以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為前提(僱傭關係屬民法範疇,勞動合同關係屬勞動法範疇)。因而企業因經營需要臨時僱傭人員為其工作而支付的報酬,即使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用工資單形式支付並在税前列支。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税應納税所得額若干税務處理問題的公告》第一款規定:關於季節工、臨時工等費用税前扣除問題,企業因僱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並按《企業所得税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屬於工資薪金支出的,准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二)“臨時工工資”的税務管理

企業僱用臨時工與正式工所支付的薪酬均屬工資薪金,在支出時可都以工資單的形式體現。“臨時工工資”也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並且作為計提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費等的依據。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這表示支付的勞務派遣用工費用也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作為計提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費等的依據。

我們對於這方面的內容我們有一個簡單的瞭解,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關臨時工資制度和税務處理方面的資料,可以諮詢本站,尋求律師的幫助,這裏的律師會全力的幫助您,提供您需要的資料,實際的維護您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