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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課收入交個人所得税

講課收入交個人所得税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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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課交個人所得税需要交嗎,怎麼交呢

講課交個人所得税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財行〔2013〕523號文件,首度規範國家機關培訓費用(包括講課費)。該文件第十條第(二)款規定,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執行每半天最高不超過2000元的税後標準,根據個人所得税法及其實施條件的規定,講課費屬於個人所得税應税項目中的“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税率為20%,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屬於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1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需要説明的是,財行〔2013〕523號文件所規定的税後講課費,是由主辦單位承擔講課人的應納個人所得税。就本例而言,該專家取得的是税後勞務報酬所得。《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明確單位或個人為納税義務人的勞務報酬所得代付税款計算公式的通知》(國税發〔1996〕161號)規定,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税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税發〔1994〕89號)第十四條的規定,單位或個人為納税義務人負擔個人所得税税款的,應將納税義務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額換算為應納税所得額,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税。不含税收入額為3360元(即含税收入額4000元)以上的,應納税所得額=[(不含税收入額-速算扣除數)×(1-20%)]÷[1-税率×(1-20%)]。因此,主辦單位應代扣並代付該專家個人所得税761.90元,即 [(4000-0)×(1-20%)]÷[1-20%×(1-2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