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股東承擔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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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案件股東承擔連帶責任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關於正確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6條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清算義務人。該清算義務人的範圍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十八條第二、三款的規定是一致的。
法院受理破產清算案件後會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後將全面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印章、賬簿等資料並對債務人財產狀況進行全面調查,股東應配合管理人進行破產清算。股東作為清算義務人,需移交以下資料至管理人:(參考《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案件管理人工作規範》第十四條)
(一)債務人佔有或管理的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債權債務清冊、存貨、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對外投資、無形資產等財產及相關憑證;
(二)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海關報關章、職能部門章、各分支機構章、電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印章;
(三)總賬、明細賬、台賬、日記賬等賬簿及全部會計憑證、重要空白憑證;
(四)批准設立文件、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書及各類資質證書、章程、合同、協議及各類決議、會議記錄、人事檔案、電子文檔、管理系統授權密碼等資料;
(五)有關債務人的訴訟、仲裁、執行案件的材料;
(六)債務人的其它重要資料。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有義務移交上述資料的主體還包括法定代表人、企業財務管理人和其他經營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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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破產清算怎樣進行
律師解析:1、成立清算組;2、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3、分配破產財產;4、分配完畢,申請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5、清算組向破產企業的原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原企業登記。清算組在清理企業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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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破產債權破產債權主要包括哪幾個類型
律師解析:破產債權是指企業在宣告破產前發生的債權,這種債權可以進行申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主要包括因破產宣告而解除經濟合同造成對方當事人經濟上損害的部分等。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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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請破產的條件有什麼
一、公司申請破產的條件有什麼1、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2、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不能清償,是指債務人對請求償還的到期債務,因喪失清償能力而無法償還的客觀財產狀況,也稱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償的要件為:第一,債務人喪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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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優先償還抵押權人嗎
律師解析:破產清算後,破產財產不會優先償還抵押權人。破產清算後,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