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法實施細則的內容有哪些?
一、最新企業破產法實施細則的內容有哪些?
破產法是典型的實體法和程序法相結合的法規。它主要包括實體規範、程序規範和罰則等內容。
1、實體規範。凡規定法律關係主體權利義務本體的法律,稱為實體規範,或實體法。破產法的實體規範主要有:債務人破產界限、破產財產的構成和管理、破產無效行為及撤銷權、破產債務權的行使、破產宣告對法律行為的效力、別除權、取回權、抵銷權、破產免責制度。
2、程序規範。凡規定實現實體法有關訴訟手續的法律,稱為程序規範,或程序法。破產法的程序規範主要有:破產案件的管轄、破產申請與受理、債權人會議、和解程序、破產宣告、破產清算、以及破產程序終結等制度。
二、具體主要內容是什麼?
(1) 破產界限是企業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嚴重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2) 破產案件由債務人所在地各級人民法院管轄。
(3)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和債務人都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4) 所有債權人組成債權人會議,全權處理破產事宜。
(5) 被申請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可以申請對該企業進行整頓。整頓須經債權人會議同意並簽訂和解協議。整頓期限為2年。如違背和解協議或2年後仍不能清償債務,人民法院應當宣告該企業破產
三、破產的特點是什麼?
1.破產是一種特殊的償債手段。
2.破產適用的前提即破產原因是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3.破產的主要目的在於使債權人獲得公平清償。
4.破產是一種概括性執行程序
企業破產一般就會面臨破產清算,在破產清算中,清算組織可以由公司的監事會以及股東進行擔任組成,但是如果是由人民法院宣告破產的,就應當由行政機關人員組成清算組織,對公司的資產、債務等進行結算,在清算結束後,應當由清算人員去工商登記機關進行註銷登記。
-
破產清算優先償還抵押權人嗎
律師解析:破產清算後,破產財產不會優先償還抵押權人。破產清算後,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
-
債權人可以進行申請債務人破產重整嗎
律師解析:債權人可以申請債務人破產重整。破產重整是企業破產法新引入的一項制度,是指專門針對可能或已經具備破產原因但又有維持價值和再生希望的企業,經由各方利害關係人的申請,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關係人的參與下,進行業務上的重組和債務調整,以幫助債務人擺脱財務...
-
企業破產後債權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可以對外起訴主張債權並直接受償。公司破產後成立清算組織,清算組織對外起訴主張債權並直接受償,可以應訴並以清理所得的財產償還債務;沒有成立清算組織的,該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訴訟地位,股東不能直接作為原告起訴主張公司的的債權。企業申請破產應當提交如下...
-
申請公司強制清算的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首先,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其次,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再次,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