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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生產經營

破產清算 生產經營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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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狀況


全年完成貨物吞吐量X X萬噸,為年計劃的X X%,超額完成了市政府下達的X X萬噸,比上年X X萬噸,減少X X萬噸;完成裝卸自然噸X X萬噸,比上午X X萬噸減少X X萬噸;完成客運量X X萬人次,比上年X X萬人次減少X X萬人次;集裝箱運輸有較大發展,完成集裝箱-x X,為年計劃的X X%,比上年增加X X;X X外貿碼頭全年接納外輪三艘,外貿比上年減少XX萬噸;全港完成收入X X億元,比上年X X億元減少X X萬元。

上述可知,港口主要經濟指標除吞吐量和集裝箱外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其主要原因如下:


1、國家政策的宏觀調控對交通運輸市場影響較大,整個長江水運運輸不景氣。


2、貨源減少,生產嚴重不足。


一,港口建設費和客貨運附加費的開徵,使港口費率提高,而貨主和地方碼頭不徵收“兩費”,大量貨主、貨源棄港而走;


二,“三角”的影響依然存在,電廠欠煤礦大量資金,而煤礦欠錢不發貨,舊債不結新債又起,影響了煤炭發送量,減少煤炭X X萬噸;第
三,貨主對煤炭質量要求越來越高,港口作為承運部門,客觀上受到影響;第
四,X X磷礦由於鐵路運輸受阻,車皮難以到港。


3、港口還未走出計劃經濟模式,機制不活,管理較差,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