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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企業會選擇非破產清算

清算,是為了結束當前的法律關係,合理的利用其剩餘資金、讓其消減來進行的一個程序,包括計算、核實等。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序,社團註銷時,就需要利用到清算這一步驟,如果是在沒有清算的情況下就終結公司,那麼在法律上是不受認可的,那麼什麼情況下企業會選擇非破產清算呢?下面為大家解答

什麼情況下企業會選擇非破產清算

一、公司自行清算的啟動。

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產原因而在破產程序之外進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根據《公司法》184條規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

(一) 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二)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二、公司強制清算的啟動。

強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無法啟動時,通過公權力的介入而開始的一種解散清算。現行法律規定,主要指通過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開始清算

(一) 提請強制清算的主體:債權人和公司股東;

(二) 強制清算啟動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和股東利益的。

公司清算的重要性

清算是公司終止很重要的步驟,也是必要步驟。 公司清算的重要性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公司往往由多人控制,股東眾多,而且隨着公司經營步入正軌,所有權和經營權發生分離,公司董事、經理開始掌握公司控制權。

公司無法正常經營具體的情形

公司無法正常經營即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主要表現為四種情形:公司經營不善,且無法通過調整經營管理人員得以改善;股東利益對立嚴重,無法調和;公司資產正被濫用、浪費;大股東濫用公司控制權。

公司可以解散的情形

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解散事由

(一)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 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 人民法院依照本

以上便是小編整理的關於什麼情況下企業會選擇非破產清算的回答,我們可以從中知道清算對於一個公司的作用是巨大的,也是公司終止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步驟,合理的清算公司財產,可以讓股東的利益損失降到最低,也是公司經濟宏觀調控的一種方式方法。

標籤:企業 清算 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