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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清算組成員有什麼資格要求

一、《公司法》清算組成員有什麼資格要求? 

《公司法》清算組成員有什麼資格要求

不同形式的公司清算組的資格要求不同,所以組成有所不同:

1、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二、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由誰負責清算?

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立法對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清算規定得較為籠統。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規定,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對於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的,至於法院可以指定什麼樣的人作為清算人,即清算人的資格問題,該法未作規定。一般可以指定註冊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人員作為清算人。

三、公司清算期間由誰代公司參加訴訟?

公司清算期間由誰代公司參加訴訟?公司在清算過程中由清算組負責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義參加訴訟;如果尚未成立清算組的,則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義參加訴訟。

四、公司清算方案如何確定 ?

公司清算方案的確定有兩種情況:

1、公司自行清算的,由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確認;

2、人民法院組織清算的,由法院確認。只有經過確認的清算方案清算組才能執行。

五、清算組成員可以更換嗎?

法院指定的清算組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債權人、股東的申請,或者依職權更換清算組成員:

1、有違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行為;

2、喪失執業能力或者民事行為能力;

3、有嚴重損害公司或者債權人利益的行為。

綜上所述,對於《公司法》清算組成員的資格要求其實並不嚴格,他們都是由自己公司內部的權利機構自行決定選擇出來的。對於清算組成員,如果他有違規行為是可以更換的。決策者作出的任何一個決定都應當是對公司負責,以公司為出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