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破產清算的通知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成立破產清算公司條件
1、中介機構破產清算組的人員組成。根據破產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廣、專業性強、技術性高的特點,必然決定了應當由會計、審計、評估、法律等專業人員組成,並且為了工作開展的便利,對專業人員還要求有一定的資質。因此,清算組成員首先應當從會計師、評估師、律師中挑選,如果根據案件需要,還可以聘請公證員、拍賣師等專業人員參與組成。
2、中介破產清算組的類別。
(1)按有無法人資格劃分,可以分為二類,一是有法人資格的、經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的類似破產清算事務所(或破產清算公司)專門機構,在核準的範圍內承接破產清算業務,承受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二是沒有法人資格的、由若干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等專業機構派出人員組成的中介機構破產清算組,該組織屬鬆散型的臨時機構。按有無法人資格進行劃分,主要是考慮到因清算組的侵權造成損失之後的民事賠償問題。
對於第二類中介機構破產清算組,清算級成員因清算工作產生的報酬與收益,應歸派出機構;如果涉及到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損失的,首先應由清算組本身承擔,清算組承擔責任之後,可以向派出造成損失成員的機構追索。
(2)按破產清算組受理破產清算的對象,也應分為二類
一是傳統的破產清算組;
二是由中介機構組成的破產清算組。根據目前的破產法律規定,對涉及國有企業的破產,仍然以政府及主管部門牽頭成立破產清算組為好,這主要是涉及社會穩定、職工安置、勞動保障等一系列的歷史包袱問題,必須要有政府的力量作為保障;對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以及三資公司,不涉及上述歷史包袱問題,那麼則應當採取由中介機構組成的破產清算組進行破產清算,可以保證清算質量提高清算效率。但是為了保證傳統清算組的清算質量,可以要求將破產中的清算業務這一塊,由傳統清算組再打包給中介機構清算組進行清算,由此相互配合,確保清算質量。這是中介機構破產清算組生存的關鍵,因為目前法律規定,破產清算組都是由法院指定,法院在破產案件的受理和審理過程中,特別是涉及國有企業破產的案件往往受到極大的行政干擾,所以,由中介機構成立的破產清算組是否能被選用,存在很大的疑問。因此,法院對將宣告破產的案件,可以採取招投標的方式選定中介機構破產清算組。
-
虛假破產罪既遂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律師解析:虛假破產罪既遂會受到的處罰是:1、構成犯罪的,一般會對其直接責任人員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時並處或單處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金。2、虛假破產罪是指,公司、企業通過隱匿財產、承擔虛構的債務等方法轉移、處分財產,實施虛假破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其他...
-
破產時債權申報期限通常是多久?
律師解析:最短不得少於三十天,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根據《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佈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於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
-
員工欠可以薪申請企業破產嗎
依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員工是不可以申請企業破產的,可以申請企業破產的是債務人或者債權人。所以員工除非具有債權人的身份,否則不能申請公司破產。企業破產是指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按照破產法...
-
公司清算公告登報之後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公司登報發出清算公告後仍在清算期間,公司存續,可以經營但僅可開展與清算有關的經營活動。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