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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股東分擔的當期虧損超過了份額怎麼處理?

一、少數股東分擔的當期虧損超過了份額該怎麼處理?

少數股東分擔的當期虧損超過了份額怎麼處理?

子公司少數股東分擔的當期虧損超過了少數股東在該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應享有的份額,其餘額仍應當衝減少數股東權益,即少數股東權益可以出現負數。將子公司超額虧損按持股比例在母公司和少數股東之間進行分攤的處理規定,是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出於符合實體理論要求的考慮,以及我國會計準則持續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趨同的需要。但這種處理卻與多數實際情況不相符合,導致合併財務報表並未反映出母公司承擔子公司超額虧損應有的金額。

眾所周知,擁有足夠的營運資金是企業持續經營的前提條。超額虧損意味着股東投入的資本金已經全部虧完,企業要想獲取營運資金只能通過負債融資。由於資不抵債,通過向外部(如銀行)進行負債融資已不大可能,唯有通過向母公司拆借以獲取營運資金。因此,在實務中觀察到的多數情況是,母公司會形成對超額虧損子公司的大額債權,而該債務實質上已經構成了母公司對子公司的資金投入。

二、股東享有哪些重要的權利?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閲、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閲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股東有權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大)會並根據股份比例或其他約定行使表決權、議事權。《公司法》還賦予對違規決議的請求撤銷權,規定:如果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股東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獲取紅利,分取公司終止後,再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資產。

綜上所述,子公司經營狀況不好,發生嚴重虧損,少數股東分攤的部分可能超過其股東權益,這樣,少數股東除了盈利分紅外,股東權益是負數,這樣處理,是財務人員在做賬時候的手法。原則上,股東承擔有限責任,子公司重大虧損,母公司有分擔部分虧損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