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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前能否開展業務

一、公司登記前能否開展業務

公司登記前能否開展業務

公司經營要有法律依據,也就是具備經營主體資格。申請設立並不能使公司具有主體資格,必須是經過審批取得營業執照,所以,從法律上看,取得營業執照前不能經營。

由於如今設立各類企業基本不存在資金門檻了,因此創業者應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結合各種形式企業的責任承擔模式,選擇合適的組織形式。

個人創業可以選擇的形式主要有申請登記從事個體工商户,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或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而團隊創業則可以選擇設立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不同的組織責任的承擔方式

對於不同的組織形式責任承擔方式:

(一)註冊個體工商户其經營收入歸公民個人或家庭所有。其中,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償還;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償還。

(二)個人獨資企業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後,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三)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以公司財產對外承擔責任,但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四)合夥企業對企業債務先用合夥企業財產抵償,在抵償不足時,由合夥人以其財產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由於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五)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而股東則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由於公司以外的組織形式需要以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而創業者的風險承擔能力並不高,因此在創業初期,建議採用有限責任公司形式以降低創業風險。

但必須要強調的是,大多數投資者在創業過程中都習慣性地將企業理解為私人財產,因此企業的錢也是自己的錢。但是在公司制度中這種意識是危險的,公司是獨立於投資人的“法人”。在一人有限公司中,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出現公司財產與個人財產交叉使用的情況,還有可能還會涉及挪用資金最等刑事案件,真功夫創始人蔡達標被判職務侵佔罪和挪用資金罪便是例證。因此公司要建立完善的財務制度,投資人要把企業和個人財產分開,避免法律風險。

總的來説,公司註冊很簡單,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到工商局申請。公司的類型很多,可以是獨資、有限合夥或責任制。只要不是獨資公司,一般情況下都會有股東,至少有兩個以上的人。公司事務須經股東大會決議方能生效。

標籤:開展業務 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