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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退股企業有利潤要交税嗎?

一、股東退股企業有利潤要交税嗎?

股東退股企業有利潤要交税嗎?

公司退股需要交税。

原因如下:

1、未分配利潤如是税前利潤,需要交納所得税後才能作再投資。

2、股東退股,如果股東是自然人,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税,建議向市地税局諮詢。

3、如果股東是法人。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税,按照退股金額作投資收益。

二、退股申請條件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禁止股東退股是大陸法系國家傳統的觀點,我國公司法關於股東不得抽回出資的法律規定,有着深深的大陸法系的理論背景。大陸法系關於股東不能抽回出資的理由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股東退股會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股東的投資構成公司資本,公司資本是保護債權人利益的重要物質保證。我國舊公司法實行的是法定資本制。

舊《公司法》第34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得退股的規定,即是資本三原則的具體體現之一。如果允許股東退股無疑是對資本維持和資本不變原則的破壞,從而危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第二,股東退股侵害了公司的利益。股東的投資轉化為公司的資本,是公司賴以經營和償還對外債務的物質基礎。股東退股,抽走投資,使公司的財產減少,於公司不利。

第三,股東會損害其他股東的利益。尤其在公司經營不善、發生危機時,允許股東退股等於是將退出股東應當承擔的經營風險轉嫁給剩餘股東。

三、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如何退股

1、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退股

(一)有限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股權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二)有限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股權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三)公司章程對股份轉讓的規定優先

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的規定較公司法更加細化,則按照公司章程來轉移股權。

2、股東申請退股

(一)法律規定:

《公司法》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退股是股東所擁有的權利,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就能退股成功,但是在退股的同時也是要把所有的手續繳納完成才可以,所以,公司裏的事情都需要按照公司法來進行辦理,法律的每一條條款都是有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