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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債股東被起訴的情況有哪些?

一、公司欠債股東被起訴的情況有哪些?

公司欠債股東被起訴的情況有哪些?

公司是企業法人,它的特點是依法成立,有獨立的財產,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所以説一般情況下,公司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例外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股東出資不實的。出資不實時,由出資的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發起人註冊資金不實的範圍內承擔責任。

4、股東抽逃資金。抽逃出資的股東應在抽逃註冊資金的範圍內承擔責任。

5、公司註銷,如果經清算公司仍有財產,由分得財產的股東對公司債務在分得財產範圍內承擔償還責任

二、公司的債務怎麼承擔?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通常情況下公司的債務由公司財產來承擔,股東不對公司債務負責。如果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股東無法説明公司財產與股東個人財產獨立分開的,對於公司債務,一個股東需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公司是法人,在法律上有獨立的人格,股東在出資範圍內承擔有限責任;如果有股東出資不實的話,該股東要在認繳的出資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出資不實股東對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綜上所述,公司拖欠債務應當由公司的全部資產償還,如果股東被起訴,説明存在特殊情況,比如股東是公司的唯一股東,這樣股東承擔公司債務,或者股東抽逃出資,沒有履行出資義務,這種情況下,公司欠債股東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標籤:股東 起訴 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