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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公司債券股東大會有權決定嗎

一、發行公司債券股東大會有權決定嗎?

發行公司債券股東大會有權決定嗎

有,《公司法》第一百條 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第三十八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股東大會一共有13項職責:

(1)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13)審議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二、債券發行面臨的風險種類

1、利率風險。

利率是影響債券價格的重要因素之一,當利率提高時,債券的價格就降低,此時便存在風險。債券剩餘期限越長,利率風險越大。

2、流動性風險,流動性差的債券使得投資者在短期內無法以合理的價格賣掉債券,從而遭受降低損失或喪失新的投資機會。

3、信用風險,是指發行債券的公司不能按時支付債券利息或償還本金,而給債券投資者帶來的損失。

4、再投資風險。購買短期債券,而沒有購買長期債券,會有再投資風險。例如,長期債券利率為14%,短期債券利率13%,為減少利率風險而購買短期債券。但在短期債券到期收回現金時,如果利率降低到10%,就不容易找到高於10%的投資機會,還不如當期投資於長期債券,仍可以獲得14%的收益,歸根到底,再投資風險還是一個利率風險問題。

5、回收性風險,具體到有回收性條款的債券,因為它常常有強制收回的可能,而這種可能又常常是市場利率下降、投資者按券面上的名義利率收取實際增額利息的時候,一塊好餑餑時常都有收回的可能,我們投資者的預期收益就會遭受損失,這就叫回收性風險。

6、通貨膨脹風險,是指由於通貨膨脹而使貨幣購買力下降的風險。通貨膨脹期間,投資者實際利率應該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貨膨脹率。若債券利率為10%,通貨膨脹率為8%,則實際的收益率只有2%,購買力風險是債券投資中最常出現的一種風險。

也能説發行公司債券之前是要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商議的,畢竟公司的債券在發行以後,會面臨各種各樣的不可預知的風險。債券發行前要遞交到國家證券監管委員會進行審核的,其中股東大會決議書肯定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發行債券屬於公司的重大事宜,所有的重大事宜都要經股東會表決以後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