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技術股佔股有比例限制嗎?
隨着國家的科技興國的戰略的實施,國家支持和鼓勵大眾進行創業,更加重視科技類的創新與發展的公司。科技的比拼未來會成為各大國家之間的實力的比拼。新公司法技術股佔股有比例限制嗎?公司鼓勵員工以技術入股,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今天本站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一、新公司法技術股佔股有比例限制嗎?
《公司法》中沒有規定非貨幣出資比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技術股的含義
技術股可按股權所有者細分為法人股和自然人個人股。若按技術股股權擁有的權益細分可分為所有權股和分紅權股。若按技術股股份送配權限細分,可分為乾股、分紅回填股和分紅股。一般在組建企業時設立技術股並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困難的是這些技術股如何分配,才更有利於於企業的發展,有利於真正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在技術股的分配問題上需要重點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確定技術股的所有者。
2.使所有權和分紅權適當分離。
3.後續技術人員適當佔有股份。
在細分技術股時建議:
1、技術股最好不一次分完,要留有餘地。
2.技術股除大部分分配給創造這項技術的主要技術人員外,還應分配給在創造這項技術中起主要作用的經營和技術管理人員。
3.在有條件時應考慮擴股和配股。
4.分紅回填股應與現金、實物出資入股相結合,保持一定的比例,以便更好地體現風險與利潤共存。
5、入股之技術歸新公司所有,撤除技術應賠償損失。
國家和地方政府制訂鼓勵高新技術入股、佔股的政策,並希望將這部分技術股恰如其分地在技術的所有者中進行分配,其目的是顯而易見的。
其一,希望能鼓勵技術人員不斷進行技術創新,不斷創造出高新技術和高新技術產品。
其二,希望把技術所有者的利益與企業的整體利益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以利於充分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留住人才,穩定人才。
其三,建立一種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氛圍,積聚更多的高新技術產品和高層次的科技人員,為企業的長遠發展留足後勁。另一方面,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技術人員對在企業中佔有一定的股份越來越關心和重視。這部分技術股如果分配不當,則不僅達不到上述目的,而且可能適得其反,使企業很快分化瓦解。
現在,很多的合夥形式的公司,都是多種形式的合夥,技術、資金或者資源等等都可以作為入股的一種形式。形式的多樣性,可以讓企業更加的多樣化的發展,擁有更多的資源,保障企業發展的可持續性。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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