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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比例如何確定

一、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如何確定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比例如何確定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具體看其是現金、其他無形資產、勞務、股權、實物還是其他。若是非現金則需要經過評估和股東認可,超過約定金額部分,如出資人不要求補償,直接計入資本公積,但不能確認為出資比例計算的一部分。出資額比例公式=每個股東投入資本金額/公司註冊資本金額。股東出資是股東(包括髮起人和認股人)在公司設立或者增加資本時,為取得股份或股權,根據協議的約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規定向公司交付財產或履行其他給付義務

二、 公司股東出資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法提到的共4種方式如下:

1、貨幣

設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數量的貨幣,用以支付創建公司的開支和公司設立後的生產經營費用。所以,股東可以用貨幣進行出資(股東若是外國投資者則用外幣出資)

2、實物

實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財產區分為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兩大類,實物屬於有形財產的一部分。有形財產就是我們平時説的動產和不動產。

3、知識產權

包括了著作權和工業產權。

4、土地使用權

公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需要一定的場所,因此,公司股東可以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

三、 股東出資的條件有哪些

1、用於出資的股權必須是出資人合法持有的,並且可以依法轉讓;

2、用於出資的股權沒有權利瑕疵或者權利負擔。例如已經被設立了質權的股權就不得作為股東的出資;

3、出資人以股權出資必須已經履行了股權轉讓的法定手續;

4、用於出資的股權已經依法進行了價值評估。

四、股東持股比例與出資比例可以不一致嗎

一般情況下,股東的持股比例與出資比例是一致的,但有限責任公司章程可以約定不按實際出資比例持有股權,這樣的約定並不影響公司資本對公司債權擔保等對外基本功能實現。只要該約定是公司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且未損害他人的利益,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應屬有效,股東按照公司章程約定持有股權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

五、 股東分紅比例與出資比例可以不一致嗎

根據《公司法》第34條的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除外。對於該條規定應作如下理解:

(1)在公司章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股東分紅的比例系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

(2)公司章程既可以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也可以約定股東不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3)在公司章程約定股東不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時,可以自由的、任意的約定股東分紅比例。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要看是現金、實物或者是其他的方式。非現金方式則要經過評估和股東認可才可以,超出約定金額部分,若是出資人不要求補償的話,則不會計入出資比例當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持股比例和出資比例其實可以不一致。若是公司章程有特殊説明,則股東分紅比例與出資比例也可以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