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換債公司債券是什麼意思
一、可交換債券
可交換債券全稱為“可交換他公司股票的債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過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給託管機構進而發行的公司債券。
該債券的持有人在將來的某個時期內,能按照債券發行時約定的條件用持有的債券換取發債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權。可交換債券是一種內嵌期權的金融衍生品,嚴格地可以説是可轉換債券的一種。
中國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試行規定》,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股東可以用無限售條件的股票質押發行債券進行融資。對發債主體而言,其發債目的包括股權結構調整、投資退出、市值管理、資產流動性管理等。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推出,為上市公司股東進行市值管理和債務融資提供了一種可供選擇的渠道和新的流動性管理工具;為機構投資者提供了新的固定收益類投資工具,有利於加強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的聯通;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引導投資理念的長期化和理性化。
可交換債券與可轉換債券的相同之處是發行要素相似,也包括票面利率、期限、換股價格和換股比率、換股期限等;不同之處是發行主體不同。對投資者來説與持有標的上市公司的可轉換債券相同,投資價值與上市公司價值相關,在約定期限內可以以約定的價格交換為標的股票。
二、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 是債券的一種,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在我國的經濟市場中,相關的公司可以對自身的運營和資金短缺進行相應的融資。可交換債就是我國經濟市場中較為常見的一種合法方式。相關的公司運營負責人,在具備公司可交換債的情況下,就可以進行這類債務的發行和相關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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