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總承包商付款(分包)委託保證合同

承包商付款(分包)委託保證合同

總承包商付款(分包)委託保證合同

編號: (工 字)第 號

委託保證人(總承包商,以下稱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鑑於甲方與 (以下簡稱分包商)就 項目於 年 月 日簽訂編號為 號《分包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以保證方式為甲方向分包商提供付款保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本合同所稱總承包商付款保證是指,乙方向分包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代為支付的行為。

1.2 本合同所稱工程款是指, 。

第二條 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2.1 乙方提供保證的範圍是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分包商支付的工程款。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後 日。

3.3甲方與分包商協議變更主合同付款日期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後的日期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 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為代為支付。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時,由乙方代為履行支付義務,但乙方付款總額不超過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保證金額。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收取擔保費。

5.2 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 .

5.3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六條 反擔保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八條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 日內,向分包商出具《總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將工程轉讓給第三人。甲方與分包商有關主合同的修改、變更,應告知乙方;如發生重大變更,應經乙方書面同意。

8.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乙方在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時甲方應積極配合。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 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向 法院起訴;

9.2 向 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附則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