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是前夫離婚時如何分割?
法人是公司的代表機關。法人不一定是股東,也就不一定會有公司財產權。具體可不可以分割視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1、如果您丈夫在公司沒有股份,那就不可能分割公司財產了。
2、如果只有他個人有股份,而且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則可以要求分割股權。按《公司法》,如果公司股東大會不同意轉讓股份,或者別的股東要優先購買,您只能要求按您應得的股權價值給予補償了。
3、如果夫妻都是股東,可以要求分割到股份均等。
4、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判斷,按下列標準: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年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第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淨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後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後的換病房等。
第五、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隨着當今社會上離婚率的不斷提高,選擇離婚的年輕夫妻也是日益增多,那麼在辦理離婚手續時不僅也要子女的撫養權進行分配,同時也要對婚內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雙方通過協商的方式無法解決爭議時,必要時雙方也是可以通過提起訴訟等法律方式來解決。
-
受理破產清算能否申請執行,企業破產逃債有哪些
一、受理破產清算能否申請執行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所以受理破產清算後,在管理人接管財產前,不能申請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九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
-
註冊公司多久必須開户完成
一、註冊公司多久必須開户完成註冊公司成功90日後應當到銀行辦理開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管法》第二十二條從業生產運營的經營者,理應自領取營業執照或是納税義務之日起15日內,依照國家有關要求開設帳本。依據相關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創立15個工作中日,務必...
-
股東享有如何的權利呢
一、股東享有如何的權利呢公司法規定股東享有以下權利:1、出席或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行使表決權;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3、依法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4、知情權;5、盈餘分配權和公司剩餘財產分配權;6、對公司新增資本的優先認購權;7、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和特定...
-
對合夥合同糾紛起訴前是否清算再審?
一、對合夥合同糾紛起訴前是否清算再審合夥合同糾紛起訴前也不一定需要清算再審,這需要根據合夥合同糾紛的詳細案情分析,起訴處理合夥合同糾紛的,滿足以下條件法院就會立案:(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