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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倒閉股東承擔債務嗎?

一、股份公司倒閉股東承擔債務嗎?

股份公司倒閉股東承擔債務嗎?

股份公司倒閉股東一般情況下不需要承擔債務。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與股東、公司與法定代表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在法律上都是獨立主體,股東在向公司出資後已經完成義務。對於有限公司的債務以及破產,股東或者高管人員一般情況不需要個人償還,除非是這些人為公司債務提供了擔保,或者是從公司抽逃、轉移資金、逃避債務等,在這些例外情況需要承擔,嚴格説擔保情況下需要私人財產還債這是擔保責任,而從公司轉移資金只是需要把公司的錢還給公司,這些資金本來就是公司而非私人財產。

二、破產之後清償順序是什麼?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有限公司倒閉後的債務償還是有做相關規定,這些債務不一定是公司法人或股東全額承擔。對於有限公司倒閉後的債務償還順序、償還方式好奇。

在我們國家,如果公司運營狀況比較惡劣,導致面臨着破產情況之下,是需要完成公司財產的清算,才能夠進一步破產的。公司所清算出來的財產將會作為公司擁有的總體財產清償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