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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討貨款,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一、如何追討貨款,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如何追討貨款,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追討貸款的方式為:電話催收;聯繫貸款人的其他聯繫人進行催收;按照貸款人簽訂合同時留下的住址上門進行催收;按照住宅地址想貸款郵寄欠款追討起訴書等辦法。需要注意的是,這幾項方式可以不侷限於某一種,一定要保障自身的安全問題。

二、防止欠款的幾種舉措

1、對新客户或沒有把握的老客户,無論是代銷或賒銷,交易的金額都不宜過大。寧可自己多跑幾趟路,多結幾次賬,多磨幾次嘴皮,也不能圖方便省事,把大批貨物交給對方代銷或賒銷。須知欠款越多越難收回,這一點非常重要。 很多銷售人員都有這樣的經驗:有些新客户,一開口就要大量進貨,並且不問質量,不問價格,不提任何附加條件,對賣方提出的所有要求都滿口應承,這樣的客户風險最大。

2、貨、款無歸的風險有時是由推銷人員造成的。有些推銷人員惟恐產品賣不出去(特別是在市場上處於弱勢的產品),因此在對客户信用狀況沒有把握的情況下,就採用代銷或賒銷方式,結果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為避免發生這種情況,可以在企業與銷售人員之間實行"買賣制",即企業按照 100% 的回款標準向銷售人員收取貨款,客户的貨款由銷售人員負責收取。這種辦法把貨、款無歸的風險責任落實到銷售人員身上,銷售人員在向有一定風險的客户供貨時就會三思而後行。一旦發生貨、款不能回收的情況,也會千方百計、竭盡全力去追討,否則將直接損害其自身經濟利益。這是最能調動銷售人員責任心和工作積極性的辦法,比上級主管人員的催促督導要有效、簡單得多。

3、一些銷售人員在催款中會表現出某種程度的怯弱,這裏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必須要有堅定的信念。 一個人在催收貨款時,若能信心滿懷,遇事有主見,往往能出奇制勝,把本來已經沒有希望的欠款追回。反之,則會被對方牽着鼻子走,本來能夠收回的貨款也有可能收不回來。因此,催款人員的精神狀態是非常重要的。 還有的收款人員認為催收太緊會使對方不愉快,影響以後的交易。如果這樣認為,你不但永遠收不到貨款,而且也保不住以後的交易。客户所欠貨款越多,支付越困難,越容易轉向他方(第三方)購買,你就越不能穩住這一客户,所以還是加緊催收才是上策。

4、為預防客户拖欠貨款,在交易當時就要規定清楚交易條件,尤其是對收款日期要作沒有任何彈性的規定。例如,有的代銷合同或收據上寫着"售完後付款",只要客户還有一件貨物沒有賣完,他就可以名正言順地不付貨款;還有的合同或收據上寫着" 10 月以後付款",這樣的規定今後也容易扯皮。 另外,交易條件不能由雙方口頭約定,必須使用書面形式(合同、契約、收據等),並加蓋客户單位的合同專用章。有些客户在合同或收據上僅蓋上經手人的私章,幾個月或半年之後再去結賬時,對方有可能説,這個人早就走了,他籤的合同不能代表我們單位;有的甚至説我們單位根本沒有這個人。如果加蓋的是單位的合同專用章,無論經手人在與不在,對方都無法推脱或抵賴。

5、交易達成之後,要經常觀察客户的經營狀況,及時察覺其異動。如果客户出現異常的變化,一般事先會有一些徵兆出現,如進貨額突然減少,處理並不滯銷的庫存商品,拖延付款,客户單位的員工辭職者突然增多,老闆插手毫不相干的事業或整天沉溺於聲色之中。還有些外部環境的變化也要及時察覺,例如客户附近的房子上用紅漆寫下了"拆遷"字樣,説明客户商店近期內就要關門拆遷。如果發現這些情況,要立刻結賬,防止客户不知去向。

6、對於支付貨款不乾脆的客户,如果只是在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前往,一般情況下收不到貨款,必須在事前就催收。 事前上門催收時要確認對方所欠金額,並告訴他下次收款日一定準時前來,請他事先準備好這些款項。這樣做,一定比收款日當天來催討要有效得多。 如果客户太多,距離又遠,可事先通過電話催收,確認對方所欠金額,並告知收款日前來的準確時間。或者把催款單郵寄給對方,請他簽字確認後再寄回。

7、到了合同規定的收款日,上門的時間一定要提早,這是收款的一個訣竅。否則客户有時還會反咬一口,説我等了你好久,你沒來,我要去做其他更要緊的事,你就無話好説。 登門催款時,不要看到客户處有另外的客人就走開,一定要説明來意,專門在旁邊等候,這本身就是一種很有效的催款方式。因為客户不希望他的客人看到債主登門,這樣做會搞砸他別的生意,或者在親朋好友面前沒有面子。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所欠不多,一般會趕快還款,打發你了事。 一般來説,欠款的客户也知道這是不應該的,他們一面感到欠債的內疚,一面又找出各種理由要求延期還款。一開始就認為延期還款是理所當然的,這種客户結清這筆貨款後,最好不要再跟他來往。

8、如果客户一見面就開始討好你,或請你稍等一下,他馬上去某處取錢還你(對方説去某處取錢,這個錢十有八、九是取不回來的,並且對方還會有"最充分"的理由,滿嘴的"對不住"),這時,一定要揭穿對方的"把戲",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採取實質性的措施,迫其還款。

9、如果只收到一部分貨款,與約定有出入時,你要馬上提出糾正,而不要等待對方説明。 另外,要注意在收款完畢後再談新的生意。這樣,生意談起來也就比較順利。

10、如果經過多次催討,對方還是拖拖拉拉不肯還款,一定要表現出相當的纏勁功夫,或者在偵知對方手頭有現金時,或對方賬户上剛好進一筆款項時,就即刻趕去,逮個正着。 上述一系列軟磨硬纏的功夫都不奏效時,就只有使用最後兩個"殺手鐗": 一是把貨拖回去(如果還未銷售的話); 另一個就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欠貨款很有可能會造成短期內的資金週轉困難,拖欠貨款的時間越長,其產生的不良後果越為嚴重。需要注意的是,我們需要針對不用的欠款分情況有針對性地去解決,多種催繳手法並用,避免暴力催收觸犯法律的底線,並且做好前期的預防措施才是真正的辦法。

標籤:貨款 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