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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客户追討貨款時要注意什麼

1、如果有買賣合同,那麼債權方有證據可以證明與客户公司之間存在銷售或者供貨等法律關係。如果沒有買賣合同,客户下的訂單、債權方的發貨單等證據也可以證明存在事實的買賣合同關係。
2、如果有簽收的書面憑證,那麼債權方有證據可以證明實際發生多少筆交易,僅憑簽收憑證或者結合買賣合同,可進一步證明實際交易的應付貨款數額。

向客户追討貨款時要注意什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