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股權轉讓税費有哪些?
土地是一項豐富的不動產,我國國土廣袤,土地面積巨大。在土地的利用上,不少人會面臨土地股權轉讓税費的問題,那麼土地股權轉讓税費有哪些種類,辦理土地股權轉讓税費的程序是什麼,又需要繳納多少手續費呢?下面就介紹土地股權轉讓税費相關知識。
一、土地出資
1、營業税及附加
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擔分險的,不徵營業税,但與投資方不共同承擔風險,收取固定利潤的要按規定繳納營業税,税率為5%不須繳納。
依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税問題的通知(財税[2002]191號)、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以不動產或無形資產投資入股收取固定利潤徵收營業税問題的批覆(國税函[1997]490號)
2、土地增值税
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投資,對方不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不徵土地增值税。
依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税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税〔2006〕21號)、《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税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税字[1995]048號)
3、印花税
投資合同本身不是印花税的徵税對象,但從2006年11月27日以後,對投資後簽訂有土地使用權產權轉移合同的要繳納印花税。税率為萬分之五。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財税[2003]183號)、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税[2006]162號)
4、契税
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投資入股的行為,要按規定繳納契税。契税税率為3-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5、所得税
企業所得税上的處理是按公允價銷售該土地使用權確認應納税所得額來處理,相應的賬面價為其成本,年未時進行彙算清繳。
依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税問題的通知(國税發[2000]118號)
二、股權轉讓
1、營業税
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税。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税問題的通知(財税[2002]191號)
2、所得税
需繳納所得税
依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税問題的通知(國税發[2000]118號)、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轉讓有關所得税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税函〔2004〕390號)
3、印花税
需繳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業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為土地使用權證上的土地使用期限減去該土地已經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後可以申請續期。
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國有土地使用權相關知識:
國有土地使用權定義:
依法使用國家所有土地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主體非常廣泛,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境外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國國有土地條件的,都可以成為中國的國有土地使用者。
國有土地使用權簡介:
國有土地使用權具有重大意義。國家作為國有土地所有者並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體單位和個人來使用。國有土地的收益權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實現,一部分由國家通過收取土地使用税(費)和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的形式來實現。是指民事主體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我國的國家性質決定了所有的土地都是國有土地,人民只能交易土地使用權相關的權益,但是無權交易所有權。所以在土地使用上就面臨了土地股權轉讓税費的問題。土地股權轉讓税費是確定土地股權轉讓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一項費用,通過該費用,可以有效管理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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