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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吊銷的情形有哪些?

一、個人獨資企業吊銷的情形有哪些?

個人獨資企業吊銷的情形有哪些?

1、虛假註冊。

虛假註冊包括虛報註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等形式來騙取註冊。這幾乎是所有的吊銷營業執照類型所共同採用的理由。無論是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公司以及其它各類企業,凡以虛假註冊或者欺騙手段騙取營業執照,並情節嚴重時,皆有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

2、超範圍經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變更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3、無故不開業或者停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除《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未將此納入外,《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皆將此明文規定為吊銷營業執照的事由。

4、其他的情況。

當然還有一些專業的公司,比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在工作中違犯的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可能被吊銷其營業執照。

二、個人獨資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如何處理

1、個人獨資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後,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投資人自行清算的,應當在清算前十五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無法通知的,應當予以公告。

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的應當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投資人申報其債權。

2、如果被工商局列入了黑名單,還要向工商部門申請解除黑名單限制,並説明被吊銷原因。

3、如果是因為未接受年檢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根據《個體工商户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規定,因未及時申報年報的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個體工商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補報紙質年度報告並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恢復其正常記載狀態。

個人獨資企業必須按照法律規定來經營,一旦出現虛假註冊、超範圍經營、無故不開業或停業等情形,將被依法吊銷。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制定清算人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