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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設立登記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新公司設立登記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新公司設立登記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投資者名錄》、《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

3、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還應提交資產評估報告

4、《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及《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5、股東資格證明;

6、《指定(委託)書》;

7、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項目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文件。

8、除上述必備文件外,還應提交打印的股東名錄

二、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 【股東人數】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第二十五條 【公司章程內容】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三、設立公司時有哪些出資方式?

《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出資方式】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綜上所述,以上是設立新公司時要準備的一些基本材料,在我國,公司的類型比較多,比如有限責任制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個人獨資企業等,設立要求都是不一樣的,一般設立公司的一步是先對公司進行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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