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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一般公司債券都有哪些條件?

一、發行條件

發行一般公司債券都有哪些條件?

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有關規定,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2、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餘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淨資產額的40%;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餘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3、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募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5、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規定的利率水平;

6、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經資信評估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二、不得發行條件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發行公司債券:

1、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2、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3、違反規定,改變公開募集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4、最近36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5、本次發行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6、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根據《證券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准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綜上所述,發行一般公司債券除了需要有足夠的資產外,最重要的還是在於公司的信用度,如果公司的信用能達到信用債券級別的,那麼就可以無需抵押品發行公司債券。所以公司的經營要以誠信守法,信守承諾為原則,努力提高公司的信用度。更多法律知識您可以登入本站網站諮詢相關的律師。

標籤:發行 公司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