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
(1)發行條件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 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 000萬元。
②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餘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淨資產額的40%;
③公司生產經營合法合規,募集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④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平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⑤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⑥公司內控制度健全,內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⑦經資信評級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⑧最近36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也不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2)公司債券的發行程序:
①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決定發行債券的數量、向公司股東配售的安排、債券期限、募集資金用途;
②由保薦人推薦,並向證監會申報;
③編制和報送募集説明書和發行申請文件,包括所需引用的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資信評級報告、法律意見書等;
④報證監會核准,將經核准的募集説明書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種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上,將其全文刊登在證監會指定的網站上;
⑤發行。
(3)公司債券申請上市的條件:①公司債券的期限在1年以上;
②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③公司債券申請上市時應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4)公司債券上市程序:
①申請核准,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申請核准,並報送以下文件:上市報告書、申請公司債券上市的董事會決議、公司章程、公司營業執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公司債券的實際發行數額、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申請可轉債上市交易,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上市保薦書;
②安排上市,證券交易所核准公司債券上市申請之後,應當及時安排債券上市;
③上市公告,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告公司債券上市及有關文件,並將其申請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閲。
二、上市公司債券籌資的優缺點
(1)優點:
①籌資規模較大,債券屬於直接融資,發行對象分佈廣泛,市場容量相對較大,且不受金融中介機構自身資產規模及風險管理的約束,可以籌集的資金數量也較多;
②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債券的期限可以比較長,且債券投資者一般不能在債券到期之前向企業索取本金,因而債券籌資方式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的特點;
③有利於資源優化配置,由於債券是公開發行的,是否購買債券取決於市場上眾多投資者自己的判斷,並且投資者可以比較方便的交易並轉讓所持有的債券,有助於加速市場競爭,優化社會資金的資源配置效率;
(2)缺點:
①發行成本高,企業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程序比較複雜,需要聘請保薦人、會計師、律師、資產評估師以及資信評級機構等中介,發行成本較高;
②信息披露成本高,發行債券需要公開披露募集説明書及其引用的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資信評級報告等多種文件,債券上市後也需要披露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信息披露成本較高,同時也對保守企業經營、財務等信息及其他商業機密不利;
③限制條件多,發行債券的契約書中的限制條款通常比優先股及短期債務更為嚴格,可能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發展和以後的籌資能力。
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主要包括淨資產限制、債券餘額限制、公司合法合規、符合國家政策、利息以及利率等要求。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不僅可以籌集較大規模資金,具有穩定性和長期性,還可以促進資源優化配置。但是,發行公司債券也存在缺點,如發行成本和信息紕漏成本高,限制條件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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