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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資款超過註冊資本怎麼處理?

一、入資款超過註冊資本怎麼處理?

入資款超過註冊資本怎麼處理?

出資額超過註冊資本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資本公積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由於接受捐贈、股本溢價以及法定財產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積金。資本公積從本質上講屬於投入資本的範疇,由於我國採用註冊資本制度等原因導致了資本公積的產生。

公司法》等法律規定,資本公積的用途主要是轉增資本,即增加實收資本(或股本)。雖然資本公積轉增資本並不能導致所有者權益總額的增加,但資本公積轉增資本,一方面可以改變企業投入資本結構,體現企業穩健、持續發展的潛力;另一方面,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它會增加投資者持有的股份,從而增加公司的股票的流通量,進而激活股價,提高股票的交易量和資本的流動性。此外,對於債權人來説,實收資本是所有者權益最本質的體現,是其考慮投資風險的重要影響因素。所以,將資本公積轉增資本不僅可以更好地反映投資者的權益,也會影響到債權人的信貸決策。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司增資】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我國對設立企業註冊資本有哪些要求?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綜上所述,股東成立公司的時候,應該履行各自的入資義務,經過核算,總的入資數額超過註冊資本的,對於超出部分,會計人員將其列入到資本公積下,這樣也是股東對公司的一種投資。當然,超過數額比較大,也有另外的處理方式,辦理增資手續。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