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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公司註冊資本及出資比例怎麼確定?

一、註冊公司註冊資本及出資比例怎麼確定?

註冊公司註冊資本及出資比例怎麼確定?

由股東之間協商來進行認定,並召開股東大會通過後執行,出資可以是現金、實物、無形資產或勞務、股權或其他。非現金出資需要經過評估和股東認可,超過約定金額部分,如出資人不要求補償,直接計入資本公積,但不能確認為出資比例計算的一部分。出資額比例公式=每個股東投入資本金額/公司註冊資本金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由此可見,我國《公司法》所確認的股東出資方式有貨幣和非貨幣財產兩種。

股東只有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認繳的出資額,並且以貨幣出資的,按貨幣足額存入公司賬户,以非貨幣出資的,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將非貨幣財產的所有權轉至公司名下,才算完成了出資的義務

二、註冊資本的出資額

(一)《公司法》第23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2)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三十萬元;

(4)科技開發、諮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十萬元。

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高於前款所定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二)《公司法》第78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

(三)《公司法》第152條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本不低於5000萬元;

(四)《關於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1995年1月10日)第七條規定外商投資股份公司的註冊的最低限額為3000萬元人民幣。

註冊公司在成立時,如果涉及到多個股東的,需要對出資額比例進行認定,一般來説,可以按照生產經營的規模來確定出資比例,具體情況下,後期的收益分成情況也是與此相關的,為了避免後期的矛盾和糾紛,就應當主動對相關情況進行合法的認定。

標籤:出資 註冊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