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併後有哪些法律後果
一、公司的解散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於一定事由的發生,而停止其積極業務活動,並開始處理其未了結事務的法律行為。
合併後必然有一個或者多個公司解散。在新設合併的情況下,合併的各方公司全部解散,取而代之的是新設立的公司法人;在吸收合併的情況下,被吸收的公司解散,而吸收公司的法人資格繼續存在。消滅的公司應當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二、公司的變更
公司的變更是指公司設立登記事項中某一項或某幾項的改變。公司變更的內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公司組織形式、經營範圍、營業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名稱的變更。
這裏的變更是指法律上的變更,即公司合併(吸收合併)後,存續的公司在註冊資本、組織機構、經營範圍以及經營方式等方面發生了重大變化,所以,該公司必須進行變更登記。
三、公司的設立
公司設立引是指公司設立人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為組建公司並取得法人資格而必須採取和完成的法律行為。是一種法律行為,屬於法律行為中的多方法律行為。
當公司採用新設合併後,原合併的公司全部消滅,成立了一個全新的公司,該公司就是新設合併的法律後果,新設立的公司應辦理設立登記。
四、公司權利義務的概括承受
當公司合併後,不論是新設合併還是吸收合併,都伴隨着公司人格的消滅,這些公司的財產和債權、債務並非隨着主體的消滅而消滅,而是無條件地轉移到新設立的公司或者存續的公司身上,由合併後的公司承繼。
究竟公司合併後有哪些法律後果?大致會對上述四方面產生一定的影響,當然這個影響也是有好有壞的,就要看當事人是如何把握的了,要是能夠提前採取措施,因對公司合併之後所產生的風險,那麼此時公司合併肯定是利大於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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