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經營管理

個體工商户股東撤資的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一、個體工商户股東撤資的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個體工商户股東撤資的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個體工商户不存在股東,個體工商户的法律特徵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自然人從事工商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户。

2、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必須依法核准登記。個體工商户的登記機關是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個體工商户須經核准登記,取得營業執照,方可執業,個體工商户轉業、合併、變更登記事項或歇業,也應辦理登記手續。

二、個體工商户和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是什麼?

(一)個體工商户的從業人數有限制,包括經營者本人、請幫手和帶學徒等的僱工人員不得超過八人;個人獨資企業沒有從業人數限制,既可以只有投資人個人進行經營,也可以僱工超過八人以上。

(二)從事臨時經營、季節性經營、流動經營和沒有固定門面的擺攤經營,不得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但可以登記為個體工商户。

(三)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但個體工商户不行。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可以與個人獨資企業在同一登記機關轄區內,也可以與個人獨資企業不在同一登記機關轄區內。

(四)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變更投資人姓名,而個體工商户只有在家庭經營的組成形式下才能變更經營者姓名,而且必須是家庭成員。

三、股東撤資的方式有哪些?

1、股權轉讓;

2、減少公司的註冊資本,註銷股份;

3、要求公司回購股份。

四、股東撤資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個體工商户都不算是企業,自然不可能存在股東,就算有其他經營人共同投資,在法律層面上也算不上是股東。投資人之間對於撤資問題引發的爭議無法協商處理的,可以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