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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成立集團公司的條件是什麼?

一、成立集團公司應具備條件

北京成立集團公司的條件是什麼?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註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業)和其子公司的註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作為核心企業組建企業集團,但註冊資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二、受理審核時限

申請辦理集團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和備案,凡文件、證件齊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受理後5個工作日完成核準或核駁手續、 登記管轄、企業集團登記統一由市工商局負責。

三、註冊成立企業集團程序

設立企業集團,一般要經以下步驟

第一步諮詢後領取並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名稱登記材料,領取《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等待名稱核准結果;

第三步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及相關材料,同時領取《集團設立登記申請書》等有關表格

第四步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後領取《受理通知書》;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書》確定的日期領取《企業集團登記證》。

四、企業集團名稱的構成和有關要求

企業集團名稱的構成、企業集團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集團”四部分依次組成。

依照《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企業集團的名稱應當由企業集團的母公司達到集團登記條件後,在申請設立或變更登記時一併提出,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名稱預先核准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

2、企業集團成員的法人資格證明;

3、母公司(核心企業)對集團成員企業的持股證明或出資證明;

4、《指定(委託)書》。

(二)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

2、加蓋母公司(核心企業)公章的《企業集團登記證》複印件;

3、《指定(委託)書》。

五、申請企業集團登記註冊應提交文件、證件

1、《企業集團登記註冊書》;

2、由集團全體成員簽署的企業集團章程;

3、企業集團成員提交加蓋本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4、母公司(核心企業)對集團成員企業的持股證明或出資證明;

5、《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及其他名稱預先登記材料;

6、《指定(委託)書》;

7、參股企業及其他成員企業只提交加蓋本公司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綜上所述,就是有關北京成立集團公司的條件,成立集團公司是企業變大變強的一種表現,但是還是會在某些方面增加一些企業風險。因為集團公司往往會涉及到多個行業發展,某些行業領域可能並不太擅長,這樣就容易造成投資失敗,企業虧損的情況,所以成立企業集團這是必需要注意的問題。

標籤:北京 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