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還承擔原債務嗎?
公司法人代表,是一個自然人,有相對應公司的民事權利和義務,往往很多人都容易和法人這個概念混淆,其實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法人代表的是一個營利性的組織,那麼關於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要承擔公司名下的債務的,關於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還承擔原債務?
一、公司法人變更後其先前債務由誰承擔
公司債務的承擔問題:
1、根據法律規定,公司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包括變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債權債務應該由變更後的公司全部承擔,不需要另行説明。如果確實需要出具相關情況説明的,也只要説明變更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單位承擔其債權債務。
2、若公司名義貸款,更換法人不影響還款,由公司承擔還款責任。債務不是法人來承擔的,是公司來承擔,法人只是處理債務問題。如果法人不是股東,那法人沒有直接的利益損失。如果新法人是股東,也就是公司是轉讓過來的,但股權轉讓是協議是有規則的,如果原股東債務沒有告訴新股東,那按規定是可以追究原股東的責任!在公司法人轉讓前務必弄清楚債務清償的事情,並有協議劃分原股東的債務清償問題!
相關知識: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區別?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這裏規定得相當明確,法人是一種組織,而不是某一個人。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
“法定代表人”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還承擔原債務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已經變更了,原來的法定代表人合同司就不存在法定關係了,所以對於公司的債權債務是不用承擔責任的,所以公司的債務應該由變更之後的公司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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