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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出差補助標準有哪些?

經常出差有人覺得不太開心,與家人聚少離多。有人覺得是一件好事,可以公費旅行,去見識世界各個地方。但是出差補助費用也是有一個標準的,並且是去完成工作,並不是像大家説的一樣免費旅遊,也沒有大家想的那樣輕鬆。接下來就跟着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工作人員出差補助標準有哪些?

工作人員出差補助標準有哪些?

一、工作人員出差的住宿費開支標準

1、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副市級以及相當職務人員的住宿費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天50元調整到70元,深圳、珠海、廈門、汕頭和海南省(以下簡稱特殊地區)由每人每天70元調整到90元。

2、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宿費由每人每天30元調整到50元,特殊地區由每人每天40元調整到60元。

3、局級以下人員住宿費由每人每天20元調整到40元,特殊地區由每人每天30元調整到50元。

4、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或住在親友家,無住宿收據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二、工作人員出差的交通工具及交通費開支標準  

1、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標準仍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在1500公里以上或出差任務緊急的,市級單位經局級領導批准,區、縣級單位經區、縣級領導批准方可乘坐。

2、工作人員出差期間不再發放市內交通費。

三、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  

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一般地 區由8元提高到20元,特殊地區由16元提高到30元(按在特殊地區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發伙食補助費,在途期間按一般區計發伙食補助費)。  

四、補助報銷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及各單位召開的訂貨、配件、物資分配、產品驗收、鑑定、評比和小型調查研究會等,其會議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原則上應由主辦單位統一支報。如主辦單位無法報銷的,憑主辦單位開具的收據在包乾範圍內據實報銷。有關會場租賃費、會議公雜費、材料費、空房費等均由召開會議的單位開支。凡乘坐火車、汽車、輪船等交通工具參加會議的人員途中只發放伙食補助費,不再發給住宿費,凡乘坐飛機參加會議的人員不再發給任何途中補助。

由此可見,出差人員的補助費用並沒有很多,工作人員出差補助標準雖然包括住宿費、交通費、伙食費等必需費用,但其金額都只是其普通生活費用。同時,小編也想提醒大家,勤儉節約作為有着悠久歷史的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大家在出差時一定要秉承節約,儘量將剩菜剩飯打包回去,節省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