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股權

股權轉讓股東不同意怎麼辦?

股權3.09W

一、股權轉讓股東不同意怎麼辦?

股權轉讓股東不同意怎麼辦?

股權轉讓過程中,其他股東不同意股權轉讓如何處理,需要首先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第一,首先需要查閲公司現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如果章程中有關於股權轉讓過程中其他股東不同意如何處理的規定且有效的,應按照章程的規定辦理。

第二,如果章程中規定的股權轉讓程序與《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一致,或者沒有規定的,則由不同意的股東購買該股權,如果不購買的,則視為同意轉讓。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股權質押融資的流程有什麼?

首先,瞭解出質人及擬質押股權的有關情況:

1、仔細審查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對股東禁止股權質押和時間上的特殊規定;

2、在公司章程中核實出質人的身份名稱、出資方式、金額等相關信息以及出質人應出具對擬質押的股權未重複質押的證明;?

3、出質人應提供有會計事務所對其股權出資而出具的驗資報告;

4、出質人的出資證明書;

其次,出質人的股權須有該公司股東過半數以上同意出質的決議;

然後,出質人簽訂股權質押合同,並將出資證明書交給質押權人;

最後,該股權已經質押,不能再轉讓和重複質押股權,註明在公司章程和記載於股東名冊中,併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出質登記。

進行股權質押融資時,要提前瞭解出質人的資產狀況和所質押股權的基本情況,核實出質人的身份信息,出資方式及金額,審查出質人提供的驗資報告以及出資證明書。然後與出資人簽訂股權質押合同,到工商局辦理股權處置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