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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麻將處罰新規,對賭資較大認定有何不同?

打麻將處罰新規,對賭資較大認定有何不同?

打麻將處罰新規,對賭資較大認定有何不同?

依照《治安處罰法》的規定,賭資較大的,會受到行政處罰,但具體是多少,並沒有做統一的規定,各省市根據本地情況,制定相關“賭資較大”的標準,有的地區個人參賭金額超過100元就會被定義為賭資較大,其他地區則分為200元以上、300元以、以及500元以上等不同金額。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治安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一些規章制度。簡單舉例如下:

北京市個人賭資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處500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500元至1500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上海市:《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試行)》規定,個人賭資在人民幣100元以上的,屬賭資較大。

河北省:《河北省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規定,賭資較大,是指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

山東省:《山東省公安廳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準(試行)》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是指人均參賭金額在1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400元以上

江蘇省:起罰點是個人賭資或人均賭資達到200元。賭資2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1000元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

吉林省:《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裁量標準的指導意見》,把“賭資較大”定位於:個人平均賭資數額在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或者現場收繳賭資總數額在2000元以上不滿8000元的。

四川省:《四川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規定,現場收繳賭資價值合計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屬賭資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