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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的所得税處理計算的方法有什麼?

股權2.99W

股權轉讓的所得税處理計算的方法有什麼?

股權轉讓的所得税處理計算的方法有什麼?

1、企業在一般的股權(包括轉讓股票或股份)買賣中,應該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股權轉讓人需要分享被投資方所累計的還未分配利潤或累計的盈餘公積金應確認為股權轉讓所得,不得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2、企業在對全資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業進行清算或者轉讓時,依照相關的規定執行。投資方需要分享被投資方累計的還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的盈餘公積所需確認為投資方股息性質的所得。為避免對税後利潤重複徵税,對企業改組活動的影響,在對投資方的股權轉讓所得進行計算時,允許從轉讓收入中對上述股息性質的所得進行減除;

3、按照相關的規定,企業已對減值和跌價或者壞帳準備的資產進行提取,如果有關準備在申報納税時已調增應納税所得,轉讓所處置的有關資產而沖銷的相關準備應當允許作相反的納税調整。因此,企業在進行清算或者對子公司(或獨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權進行轉讓時,被清算或被轉讓企業應按過去已對應納税所得的壞帳準備等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的數額進行沖銷並調增,對應納税所得進行相應調減,對未分配利潤進行增加,轉讓人(或投資方)依照享有的權益份額確認為所得的股息性質。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取得財產轉讓等所得企業所得税處理問題的公告》規定:企業取得財產(包括各類資產、股權、債權等)轉讓收入、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收入、無法償付的應付款收入等,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體現,除另有規定外,均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税。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税法若干税收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