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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負責人如何有股份

股權2.32W

可以與總公司協商,因為一旦股東股份發生變更,必須要到工商部門進行登記,同時税務、代碼證書等都需要進行變更,因此一切的正規辦理股份變更都必須到工商登記。

分公司負責人如何有股份

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股東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轉讓。”但《公司法》又對股份轉讓作了如下幾方面的限制: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3、國家股的轉讓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為本公司股份的受讓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抵押權的標的。

5、股東在法定的“停止過户期”的時限內不得轉讓股份。

根據《公司法》第140條規定,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