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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可以變更嗎?

大家都知道,在建立公司時所設立的名稱可能隨着公司的不斷髮展,已經不適合企業的發展、宣傳等各方面,所以有些企業想對企業名稱進行變更,但是公司名稱可以變更嗎?變更的具體流程是什麼,以及需要提交的證件、資料都是大家所關心的。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公司名稱可以變更嗎?

一、辦理程序

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2、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3、在1個工作日內(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髮《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申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5)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6)《企業名稱變更核准通知書》。

公司變更名稱,應當向其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名稱超出其公司登記機關管轄權限的,由其公司登記機關向有該名稱登記權的公司登記機關申報。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名稱變更適用。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應由公司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三、法定依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

第二十六條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第二十八條 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綜上所述,對於公司名稱可以變更嗎?這個問題,答案是肯定的,可以對名稱進行變更的,但需要向當地的工商部門提出申請,然後按照相應的辦理程序進行辦理。其實,無論是對公司名稱還是註冊資本等任何一方面進行變更,都要走相應的法定程序,先申請再提交資料,按照規定進行變更。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梅州律師。

標籤:名稱 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