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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法律怎麼規定條件?

一、上市公司法律怎麼規定條件?

上市公司法律怎麼規定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條,會議決議的關聯關係董事不得表決,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係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係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係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係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公司上市的流程

第一階段:成立股份公司

1、確定成立途徑(股份改革);

2、制定改制方案;

3、聘請驗資、資產評估、審計等中介機構;

4、申請設立資料;

5、召開創立大會。

第二階段:上市前輔導

1、聘請券商(主承銷資格);

2、輔導期≧1年,有效期3年;

3、上市方案與可研報告(董事會)。

第三階段:股票發行籌備

1、確定發行結構;

2、發行目的;

3、發行規模;

4、分銷架構;

5、投資者興趣;

6、估值;

7、草擬招股書。

8、準備法律和會計文件

第四階段:申報和審議

1、申報材料製作;

2、開始審議程序;

3、估值/定位;

4、準備對監管部門的意見提出迴應;

5、刊登招股書。

第五階段:促銷和發行

1、審核通過後決定發行;

2、推出研究報告;

3、準備分析員説明會和路演;

4、向研究分析員作公司和發行的介紹;

5、詢價、促銷;

6、確定規模和定價範圍。

第六階段:股票上市及後續

1、定價;

2、股份配置;

3、交易和穩定股價;

4、發行結束;

5、研究報道;

6、後市支持。

綜上所述,如果公司的想要申請上市,是需要經過法律的規定的。首先公司應該是合法建立,並且近三年沒有重大的違法行為;其次,公司的註冊資金必須符合上市公司的規定。再者,公司所發行的股票還應該經過國家專業機構的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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