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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的變更形式有哪些

一、一般公司的變更形式有哪些?

一般公司的變更形式有哪些

1、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2、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口起30口內,未捱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資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3、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立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曰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公刮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4、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工商總局已下發意見明確,從嚴從快審理大規模惡意搶注商標,有效制止惡意搶注行為。同時,加強商標信用監管,將因商標侵權假冒、違法商標代理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等信息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形成對商標失信行為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

二、企業法人變更的程序

法定代表人姓名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公司加蓋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決定)、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應當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其授權部門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變動的,應按《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備案提交材料規範》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複提交。

注:法定代表人因自身更改姓名導致公司申請變更登記的,提交材料規範:

以上就是對一般公司的變更形式有哪些的相關解釋。企業變更法人需要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簽名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以及企業的營業執照。如果是委託相關人員辦理企業法人變更,則需要提交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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