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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自行開具發票嗎

分公司可以自行開具發票嗎
分公司可以獨立開票。
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但在總公司規定的經營範圍內,到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辦理税務登記,接受税務管理,繳納税款,開具發票。
經有權的税務機關批准彙總納税的,按彙總納税的規定繳納税款開具發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