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政府收購企業資產轉讓協議

政府收購企業資產轉讓協議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被政府收購的企業屬於什麼

應該算國企,但不是國有獨資企業,而是國資控股的國有股份制企業。
一家企業是否屬於國企,歸根結底看控股股東的資本性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