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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董事會人數

有限公司董事會可以有多少人數,這是公司成立後需要明確的問題,我國法律法規規定了有限公司董事會的人數限制,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人數在法律中規定是三人至十三人,在這個範圍內的人數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不僅如此,通過多年的辦案經驗,我發現公司董事會一般設有董事長一名,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並設有副董事長一至二人,掌管公司的部分事務,如果是兩個以上國有企業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則需要設立一名職工代表,職工代表遵循民主選舉的原則由職工直接選舉。

有限公司董事會人數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四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