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如何清算
1.合夥企業解散,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15日內指定1個或者數個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2.合夥企業註銷後,原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也可以要求普通合夥人清償。
4.合夥企業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合夥企業法》 第九十二條
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也可以要求普通合夥人清償。
合夥企業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
破產清算順序是什麼
破產清償順序,是指法律規定的對不同性質破產債權在分配時的先後次序。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
-
哪些情形下公司會被強制清算
強制清算是指公司因違法行為被主管機關依法責令關閉而進行的清算,或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法院宣佈破產而進行的清算。人民法院是公司強制清算的組織者。申請公司強制清算的主體可以是公司的債權人,在特定情況下也可以是公司股東。法律依據:《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
-
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有哪些職權
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全體股東組成,也可選任註冊會計師、註冊律師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務的專業人員作為清算組成員,清算組成員不得少於3人。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清算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
-
破產清算人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中介機構破產清算組的人員組成。根據破產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廣、專業性強、技術性高的特點,必然決定了應當由會計、審計、評估、法律等專業人員組成,並且為了工作開展的便利,對專業人員還要求有一定的資質。因此,清算組成員首先應當從會計師、評估師、律師中挑選,如...